夫捉姦在床 挨妻告妨害秘密

2015-06-25 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周姓人妻和型男工程師偷情,張姓丈夫在妻子的機車裝追蹤器半年多,順利捉姦在床,周婦和小王被依通姦罪判刑3月定讞,周婦則怒告丈夫涉妨害秘密罪,高等法院昨判張男拘役50天,可易科罰金5萬元確定。
 
機車裝追蹤器半年 觸法
 
周婦的先生張男,發現太太行蹤異常,懷疑她婚外情,前年3月從網路購買衛星定位追蹤器,偷裝在太太機車的車頭後方,並請徵信社吳姓好友跟監,查出太太常和擔任工程師的張姓小王親暱約會,還跟他進入北市某大樓五樓,確認是小王住處。
 
前年9月28日晚間7時,周婦藉口外出,張男馬上聯繫吳男趕赴小王住處守候,並捉姦在床。
 
事發後,小王曾簽下協議書,承諾賠100萬,卻只賠30萬元,張男堅持告太太和小王通姦罪,去年底各被判3月徒刑定讞,均可易科罰金9萬元,周婦則告丈夫涉妨害秘密罪。
 
張男辯稱,是為了維護婚姻,才裝衛星定位追蹤器,高等法院認為,張男是以追蹤器長期蒐證其妻行蹤,昨仍判他拘役定讞。張男夫婦分居中。此外,小王也曾提告張男、吳男捉姦時涉侵入住宅罪,不久後撤回確定。
 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89233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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