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婚女警不倫男同事 趁老公出差和小王上摩鐵嘿咻

會上外遇偷吃事件情頻傳,沒想到警察自己也「知法犯法」搞偷吃;一名女警4年前和丈夫結婚後,被丈夫發現和男同事有染,事後人夫指控男員警,竟趁她出國出差期間,和妻子熱線之外,甚至還2度再摩鐵與車內擁吻,導致夫妻倆感情破裂,甚至還因此離婚,憤而提告求償;高雄地院判決男員警須賠償20萬元。

女員警的丈夫指控,他在2012年5月至7月時,被公司派往國外出差,不料擔任員警的妻子,竟和一名男同事熱線不斷,通話時間多在早晨或深夜、清晨時段,短短2個月內就通話508通、簡訊更多達508則;事後他質疑這已經超越一般同事往來的份際,妻子才坦承曾和對方上摩鐵,也曾在車內和房內相互擁吻和撫摸,人夫憤而提告要求精神賠償100萬。

根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被告的男員警辯稱,他雖和女方有頻繁的電話和簡訊連絡,也確實有接吻行為,但絕無在摩鐵和車上有肢體碰觸;他稱說會和女方連絡頻繁,是因為對方向他吐露心聲,稱說丈夫個性暴躁多疑且有暴力傾向,認為男方也有問題,不應該要他賠償。

但高雄地院審理後,根據人夫提供男員警向他道歉的錄音、以及妻子坦承和男同事上摩鐵接吻的事證,認定男員警確實已經侵害人夫的配偶權,7日判決他須賠償人夫2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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