拋癌妻罕病子女 名醫通姦判5月

2015年07月16日
【張欽╱台北報導】衛生福利部台北醫院泌尿科醫師洪錦雄,被控拋癌妻棄罕病子女,與家庭教師陳樺同居生子,二人遭洪妻提告通姦,台北地院認定洪男、陳女通姦,昨依通姦罪判洪男、陳女各五月徒刑,均得易科罰金十五萬元。
 
與家庭教師勾搭
洪錦雄(六十一歲)被控於二○○七在某道場法會認識陳樺(三十五歲)後,請陳女擔任小孩的家庭教師,期間洪男因常為小孩教育問題與妻子吵架,竟直接離家與陳女同居生子。洪妻指控,她擔任護士扛起家計,讓洪專心念書考上醫師,她上月向法官泣訴,自己罹癌又要扶養三子女,女兒還罹患罕病,希望法院重判二人。
洪雖坦承外遇生子,但堅持妻子早知他外遇,卻拖過半年告訴期才提告,陳樺則稱事先不知洪已婚,但法官不採信,認定二人通姦。二人律師昨均表示會上訴。 
 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50716/36668129/applesearch/%E6%8B%8B%E7%99%8C%E5%A6%BB%E7%BD%95%E7%97%85%E5%AD%90%E5%A5%B3%E5%90%8D%E9%86%AB%E9%80%9A%E5%A7%A6%E5%88%A45%E6%9C%88
 
有就是有嘛,不要死不認通姦這個事實嘛,以為法官都是笨蛋嗎?

返回列表

服務諮詢、申請表單

電話諮詢 線上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