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選邊站孩子為難 短片喚關注

(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7日電)「選爸爸、選媽媽」,父母爭吵上法庭打離婚官司,無辜孩子需出庭選邊站,善牧基金會拍攝短片,喚起社會對離婚官司中孩子反應與情緒的關注。

行政院主計處資料顯示,民國102年台灣有5萬3604對夫妻離婚,因父母離婚官司被迫走入法庭孩子也隨之增加。

天主教善牧基金會統計100至102年服務案件中,每年「監護權、離婚案件」都是最多,甚至高達75%;在兒童出庭年齡9-11歲約42%、5-8歲佔24%為主,小小年紀上法庭,爭監護權同時,兒少心靈有看見嗎。

善牧基金會執行長、修女湯靜蓮說,對尚未成年就必須涉入父母離婚官司,要有額外專業支持,才能幫助小孩瞭解並認識現實情境,減輕心理壓力及不安全感,避免因父母離異而讓童年留下更深陰影。

湯靜蓮說,兒童出庭要面對的壓力常有:指認父母的不是而為難、出庭前焦慮、出庭後創傷、甚至認為自己身負重任主宰著官司命運,因此非常擔憂自己作證的表現。

善牧基金會拍攝宣導短片「My Hero Myself 做自己的英雄」,喚起社會對離婚官司中孩子反應與情緒關注。建議尋求專業單位支持;父母應該多花心思觀察孩子面對離婚的反應,讓離婚在孩子心中留下傷害減至最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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