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

從小,我父親給我母親招贅,但我父親在外工作,覺得我這大兒子跟我媽姓,讓他很沒面子,最後他讓我跟他姓,結果家庭不和樂。我父母只好再生個男的跟我媽姓,但一直生女的,12年後才生到我弟。我爸抑鬱酗酒,不久中風,30多歲就過世。從小看家裡窮,為錢吵,我就發誓再也不被窮困束縛。我認為「書中自有黃金屋,書中自有顏如玉。」所以我發奮讀書,初高中放學都在書店站好幾個小時念書,才坐夜車回家。後來考上臺大電機系。在台大唸書時認識我前妻,她很愛我,家裏又有錢,那時我有個喜歡的筆友,但我仍選擇我前妻。我做錯選擇。當你愛一個人,被蹧蹋你也歡喜,不愛他,他對你再好都沒用。我前妻對我非常好,我性慾強,出去花心,她吵著要離婚,我說:「印章放桌上,妳隨時蓋好,我就簽名。」可是隔天她就好了,因為她很愛我。她縱容我,我被寵壞,後來我認識一個女的,兩人都熱衷性,很快樂。有天她說:「你不是說要照顧我?可是你老婆來抓姦怎麼辦?你要離婚才能守住我。」就這樣我離婚,沒想到這女生外遇,我只好跟她分手,尋覓我的愛。一輩子追求高潮境界。人年過60歲,還是很多優勢,我常跟女人說「我可以當妳父兄關懷照顧妳,妳有困難,有足夠的知識開導妳,幫你解決問題。最重要的是,我可以當妳的提款機。」其實我也可以去外面找,現在一樓一鳳、摸摸茶很多,但我還是喜歡有戀愛的感覺。我目前兩個伴侶都30多歲,一個在大陸,一個跟我同居。只是我還是踏錯一步,像我同居女友當初說要跟我在一起,我很開心,費盡心思照顧她。但我們一起3年,我才發現她有憂鬱症。有時我們吵架說要分手,她覺得沒依靠,就去自殺,我已送她到醫院7次了。而且她根本不喜歡愛愛,讓我很痛苦。我太容易相信人,結果又再次被女人騙。不過我現在對她也沒要求了,只要她快樂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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