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生子「都不想要小孩」

2015年08月11日     
丟下三個孩子在台中住家,陪妻子南下台南為岳父過父親節的宋姓男子,十二年前與簡姓前妻結婚後生下兩子,現分別為十二歲、十歲,夫妻靠打零工為生;三年多前宋男在工地認識現任王姓妻子,發生婚外情生下的兒子現已二歲。前妻和他協議離婚,條件是兩個孩子都由宋男撫養,再婚後一家五口靠宋與妻子打工為生,經濟拮据。
 
前妻打臉「非第一次」
宋男告訴警方,他與現任妻子及前妻都不想要小孩,「但生了有什麼辦法,只能走一步算一步!」簡女前天接獲警方通知到派出所更掀宋男的底,說他「是個不負責的男人,會生卻不想養小孩,已非第一次將小孩丟在家裡,自己跑出去玩樂!」 
台中市社會局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組長黃瑞杉說,事發當晚宋男及妻子趕到派出所,宋妻只帶走她的親生小孩,另兩男童由該局送到緊急庇護處所安置。未來將先和宋男及妻子溝通,若不確定孩童能得到妥善照顧,會向法院聲請繼續由社會局安置三個月,如果輔導發現無法勝任親職照護,必要時做親權轉換,把監護權轉移給法定順位較近的親屬,希望讓孩子回歸家庭,真的都不理想,再轉介寄養家庭。 
記者朱俊彥、黃任膺 
 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50811/36715314/%E5%A4%96%E9%81%87%E7%94%9F%E5%AD%90%E3%80%8C%E9%83%BD%E4%B8%8D%E6%83%B3%E8%A6%81%E5%B0%8F%E5%AD%A9%E3%80%8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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