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

外遇最簡單的定義,就是配偶中任一方與第三者發生肉體上的關係,發生非婚婚姻性關係的男女中,至少有一人是已婚的狀態,這個定義是指配偶之外的異性發生性關係,把發生這種關係就當作為外遇,這些定義基本上都是以性關係當作外遇的必要因素,至於與配偶以外的人有了情愫,兩人惺惺相惜,只嘆今世未能相聚,但願來日結為連理,情感濃烈,只差有幸關係尚未同床,這種純情式的叫精神外遇。現今的社會外遇日趨嚴重,由於社會的引誘,色情場所越來越多,男人接觸風越女子的機會越來越大,在婚姻裡若存有著不同程度的問題,愛情疏遠,而以外遇來當作婚姻的逃避,或是個人的軟弱經不起情色的誘惑,其中婚姻中以存在這問題最為居多,讓外遇有機可乘敲敲得住進男人或女人的心房。

返回列表 分享至Facebook 新浪微博

服務諮詢、申請表單

電話諮詢 線上客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