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

離婚是婚姻無法繼續維持時的一種解決方法,因此許多怨偶選擇離婚,組織單親家庭。目前台灣十八歲以下子女的單親家庭,大約占總戶口的百分之七,且持續在增加中,由於不少單親家庭仍門溺在對前配偶之怨恨,以及對離婚之無奈難已釋懷,以致於無法用客觀與有建設性的話題,向孩子解釋離婚的原因。孩子在單親家庭中感受到過多的負面情緒及單親期望,甚至於一天到晚被管束、被要求,而逐漸形成自卑感,終至有對抗父母及社會的行為出現。唯一的良方就是加強親子互動,由親子衝突中省思問題的根源及良好的處理方式,且在平日互動中增強孩子的行為,對於不好的行為則用講道理來代替責罵與處罰,修正教育方式及觀念,傳遞正確的價值觀,乃是刻不容緩之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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