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家庭暴力?

你好: 何謂家庭暴力內容如下:
家庭暴力的定義

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行為,造成其中一方生理及心理上的傷害。所謂暴力行為是指含有或將引起高度敵意、不安全感、衝突等強烈情緒的行為,包括:

(一)肢體暴力:包括所有傷害身體的行為,如:毆打、腳踢、燙傷。

(二)口頭暴力:以言語威脅、恐嚇、惡意誹謗、惡言辱罵、使用傷害他人自尊的用語等,足以引起他人強烈的不舒服情緒的言語都包括在內。

(三)性暴力︰刻意攻擊性器官、以脅迫或暴力方式強迫發生,性接觸、性交行為。

(二)家庭暴力的型式

家庭暴力有很多種形式,比較常見的有以下幾類: 

(一)婚姻暴力: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暴力行為屬於此類。這種暴力可能是肉體上的、精神上的,甚或性行為上。

(二)兒童及青少年虐待:子女也可能遭到肉體、精神或性的虐待。雖然孩子也會彼此虐待,不過子女虐待的情況多半是由父母或繼父母所為。

(三)對尊長的暴力行為:被自己的子女親戚或照料者虐待是一個相當新興的社會問題。 

(四)手足間的暴力:只對其他兄弟姊妹生理傷害和精神恐懼、不安的言行。



(三)家庭虐待的常見特質

無論是那一種型式的虐待,研究人員如芬克爾 發現這類家庭存在有一些共通之處。

(1)權力分配不均衡所致

無論是性虐待,身體暴力或疏忽,虐待都是一種展示權力下的產物。強者欺凌弱者。權力差距愈大的關係,愈可能產生虐待事件。

(2)感覺權力喪失會引致虐待

當強的一方感覺到自己的權力有所喪失時,便可能引起暴力。通常男性會在女性開始尋求獨立自主的時候施以暴力。同樣地,當男人感覺到自已對子女的控制力減弱時,便有可能產生亂倫現象,他們企圖從較無助的女兒身上重獲某種程度的權力。



(3)受虐者自責

受虐者往往對於被虐而自責。他們認為是自己的原因而起虐待事件。受虐老年人認為自己不受歡迎,並且不夠體貼對方。他們陷溺於自責的情緒之中,因而自尊心受損。受虐者往往感屈辱難堪,這也就是這類事件多半末公開的原因。



(4)虐待事件家庭均有相似背景

無論是那一種型態,這類家庭都有相似的社會背景與家庭狀況。這些家庭多半是承受著失業或就業不足的壓力,家庭成員權力的消長,以及以往曾有過家庭暴力的背景。



(5)各種的虐待刑式都有相似的社會背景

以往,家庭中的虐待事件多半都被低估了。早期的這類家庭虐待事件分析,多半是歸咎於個人困擾所致,例如精神病或酗酒。人們通常會同時責怪施虐者與受虐者;人們認為虐待不是無緣無故的,而是被激發出來的。





(四)家庭受虐者特質

(1)覺得自己是有錯的,深信虐待關係中的迷思。

(2)傳統的女性角色觀念,覺得家庭的和諧是必要的,女性該為先生、子女與家庭犧牲。

(3)常自責、壓抑自己憤怒及尋求平等對待的情緒。

(4)較宿命觀,持事消極、消觀,但卻又表現出極強的生存韌性。

(5)相信犧牲、忍讓,問題則有改善的一天。

(6)嚴重的壓力反映,通常有心因性症狀的抱怨。

(7)常相信除了自己以外,沒人可以解決自己的問題。

(8)不好的童年經驗,常成長在暴力的家庭中。

(9)與社會隔離,當發生問題時,常缺乏社會支持。

家庭暴力」一個聽來不陌生的名詞,不是嗎? 

  在你我的周圍,許多人都見過、聽過或經歷過「家庭暴力」的場景,你我之中,有的人或許還扮演過救援者、旁觀者、受暴者、施暴者....等角色。然而,不容諱言的是:多數人、在多數時候還是會把「家庭暴力」看成「家務事」,是家庭秘密,是家庭以外的人所不能、也不該干涉的。而且,在一般的經驗與認識裡,人們也習慣地以為:祇有一些特別不正常的人會打老婆、小孩或老人,和多數人是無關的。諸多這類似是而非的說法,是阻礙「家庭暴力」被當成公共議題對待的主要原因。 



  鄧如雯殺夫案的發生,讓更多少人看到家庭暴力的可怕,也進一步引發婦女團體更積極投入反婚姻暴力、反家庭暴力工作。如今,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終於在立法院一讀過了。 



  我們希望透過這個專題的介紹,讓更多的朋友來認識「家庭暴力」、來關心為什麼要立法?立法可能帶來什麼改變嗎?同時我們也期待,透過這些資訊的提供與眾人的關心討論,大家一起來參與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這個法案的立法過程。我們搜集了台灣反家庭暴力行動的歷史、家庭暴力釋意、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劃過程、家庭暴力防治法條文內容解析....等等資料,希望提供儘量完整的內容給大家參考。 



  本專題的製作特別感謝「現代婦女基金會」、「潘維剛立委國會辦公室」共同提供的「家庭暴力防治法說帖」以及台北市政府24小時保護中心林佩瑾社工員所提供的文章。謝謝她們長期的努力,也期待更多的人一起來參與討論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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