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主如何預防機密人為外洩?

企業徵信公司/商業機密乃為企業之資產及競爭力。侵害商業機密民事責任請求權基礎,商業機密乃為企業創造將來之經濟利益,亦為與競爭者競爭之重要武器。
 
侵害商業機密民事責任請求權基礎,主要為以下幾種:
侵權責任
若企業之營業秘密受到侵害,得依據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後段規定,對侵害之員工及第三人主張其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侵害,侵害企業利益,請求損害賠償。
契約責任
企業於員工任職時,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有保密條款,或另行簽訂保密契約,約定員工不得侵害、洩漏公司之營業秘密,否則應賠償公司損失(常訂定有懲罰性違約金)並得解雇員工。故若員工違反契約規定,企業得依據契約約定,請求員工賠償企業之損失。
營業秘密法之規定
依據營業秘密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,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,連帶負賠償責任。故企業得依據該項規定,請求民事賠償。同條第二項規定,損害賠償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行為及賠償義務人時起,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;自行為時起,逾十年者亦同。故其請求權期間,與民法侵權責任同。
如何避免離職員工,將公司機密外洩到競爭對手企業(除了寫禁業條款外)? 有何辦法可以制止發生?
 
用營業秘密法來保護:
按本法所稱營業秘密,係指方法、技術、製程、配方、程式、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、銷售或經營之資訊,而符合左列要件者:一 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。二 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。三 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。
所以你的東西若有經濟價值的話,可以用此方法來保護。
當然必須要配合你公司的制度,如要區分資料的等級分為機密或極機密對類的。某些資料限制人參閱或觀看等作法
用著作權法來保護:
如某些秘密把他形諸於文字,成為著作權的保護標的時,竊取他的人可是有刑事罪的喔。
請參考著作權法第八十八條及九十一條。
用勞動基準法方式保存:
可以與勞工訂立勞動契約,明定相關的權利義務即可。
重要秘密分開保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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