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
家暴的社會事件,是台灣新聞常見的新聞,很多婦女經歷了許多家暴和外遇,但是都不願意離婚,不願意離婚大致可歸幾項原因;怕撕破臉太沒面子,當個離婚的女人很沒面子,對子女的形象也不好,因此要維持賢良女人的好形象。心有不甘,不願意讓第三者登堂入室。一切為了子女,深信子女有雙親總會好過於單親。存有希望,相信對方會改,大部分連續劇的受苦女性,不也是找到最後的幸福?為惰性所累,害怕獨立和改變。長期受虐,喪失自信,把大部分的錯歸屬於自己,以為沒有先生就會活不下去。擔心先生會報復,考慮自身和孩子的安危,怕經濟沒有保障。這些因素都會阻礙了一個女人走出痛苦的婚姻,為何會這樣呢!他的原生家庭、現今的社會和朋友,以及他自己都需要負責。雖然現代女性經濟獨立大大的提高,但並不是每個女性都能接受不結婚的單身生活,何況是走出婚姻,做個幸福的離婚女性,相對的,離婚的男性至今還是比較富裕,比較自由,也更容易再婚或有其他機會,只要牽扯到機庭暴力和外遇,而且傷害和暴力一直惡性循環,犧牲掉的何止是自己,連孩子的心理與社會觀,都會連帶受影響,其實做父母的如何在跌倒後再站起來,是給子女最好的身教,不然子女長大後遇到類似的遭遇時,也是一樣會爬不起來。所有的社會心理研究報告都證實,施暴者是不可能自行終止的,他們一般都是大男人主義,總以為自己是被冤望的,外表雖然強勢,內心卻沒有安全感,他們崇尚暴力與權威,喜愛刺激與掌控,一但覺得吃虧,就必須要加倍討回來,他們一味的重複犯錯,如果沒有長時間的心理治療和法律制裁,根本是無法改變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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